保函产品Guarantee products

投标保函

在招标投标中招标人为保证投标人不得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不得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等,要求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交的一般由担保机构出具的书面担保。

履约保函

应劳务方和承包方(申请人)的请求,担保机构向工程的业主方(招标人)做出的一种履约保证承诺。如劳务方和承包方日后未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其所承建的工程,则担保机构将向业主方支付一笔约占合约金额5%~10%的款项。履约保函有一定的格式限制和条件限制。

预付款保函

投标人在中标后签订的合同中规定,承包人委托担保机构向业主出具的由业主按合同规定向承包人支付一笔工程预付款,及时用于实施项目的保证函件。担保机构应为业主所接受。如承包人不履约,业主可凭保函向担保银行索赔。

质量保函

也称为“维修保函”,是指应供货方或承建人申请,向买方或业主保证,如货物或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而卖方或承建人又不能依约更换或修理时,按买方或业主的索赔予以赔偿的书面文件。

农民工工资保函

指担保机构对业主或承包商支付民工工资义务的担保。一旦业主或承包商违约,不能按时、足额支付民工工资,担保机构将代为支付(之后担保人再向业主或承包商追偿),以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工程款支付保函

又称工程还款担保,是指向工程业主(受益人)保证,如申请人未能履约或未能全部按合同规定使用工程预付款时,业主这时提供相关证据,可向担保机构提起索赔,担保机构有见索即付的义务。